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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仙桃市公办教师招聘公告(420人)

仙桃市教育局  2018-11-27  【
内容摘要:2019年仙桃市公办教师招聘420人,首批招聘点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设立(具体见报名点安排)。

  仙桃原名沔阳,1986年撤县建市,1994年被列为省直管市,国土面积2538平方公里,人口155万。现辖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个市属街道办事处、15个建制镇、2个农场,是“1+8”武汉城市圈的重要成员之一。

  仙桃北依汉水,南临长江,紧靠武汉,具有贯通南北、承东启西、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318国道、沪汉蓉高速铁路、沪渝高速公路横贯东西,随岳高速公路和武汉城市圈环线孝仙嘉高速公路纵穿南北,武汉至仙桃城际铁路已开工建设,2020年将建成通车。

  改革开放以来,仙桃的发展一直走在全省县域经济前列,2017年先后跻身全国百强县市第86位、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第97位,2018年跻身全国百强县市第85位、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第98位。近三年来相继被授予中国食品产业名城、中国非织造布产业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等荣誉称号,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首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试点,仙桃高新园区成功获批全国第三家、全省第一家县市级国家高新区。

  仙桃崇文重教,自古被誉为“文化之乡”“状元之乡”,人才资源十分丰富。仙桃市教育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开放开明 尚德尚进”的仙桃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教育投入不断增加,中小学布局调整成绩显著,办学规模和质量明显提高,教育改革稳步推进,管理体系日益完善,教育科研力量不断加强,教师的素质和地位稳步提升。

  根据仙桃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定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在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面向2019届毕业生招聘公办编制内教师。现将本次(首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仙桃市公办学校教师420人,其中:高级中学50人、初级中学70人、小学255人、特殊教育学校5人、幼儿园40人(详见附件1岗位明细表)。

  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学校间、学段间、学科间调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

  4.专科、本科毕业生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小学科学学科可放宽到物理、化学、生物教育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和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的应聘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一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

  1.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类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类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

  3.普通中小学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毕业时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下同);

  (2)具有全日制重点高校(985、211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点设置

  首批招聘点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设立(具体见报名点安排)。

  其它批次招聘点根据情况另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并选择一个招聘点参加应聘。

  2.报名所需资料

  从附件中下载打印或现场填写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两份;携带本人的毕业证、身份证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开具的在相应时间取得毕业证的证明;所有复印、打印件使用A4纸,并由本人签名);近期免冠二寸登记彩照2张;毕业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学校或学院印章)。

  3.招聘点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

  (1)湖北师范大学。时间:2018年11月29日(周四)上午8:30—11:30;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2)黄冈师范学院。时间:2018年11月30日(周五)下午2:00—5:00;地点:逸夫楼206室。

  (3)华中师范大学。时间:2018年12月3日(周一)上午9:00—11:30;地点:就业处B112室。

  (4)湖北大学。时间:2018年12月4日(周二)上午9:00—11:30;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5)湖北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场)。时间: 2018年12月5日(周三)上午8:30—11:00;地点:葛店校区教学楼1113、1115教室。

  (6)长江大学。时间:2018年12月7日(周五)上午9:00—11:30;地点:东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宣讲大厅。

  (7)荆楚理工学院。时间:2018年12月8日(周六)上午9:00—11:30;地点:招生就业处一楼报告厅。

  (8)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专场)。时间:2018年12月10日(周一)上午8:30-11:00;地点: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博爱楼414室。

  其它批次招聘点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另行公告。

  4.资格审查相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按照《报名表》审核意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综合能力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其中:

  (1)本科生、研究生采取现场提问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就业意愿度及自我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综合应用能力。

  (2)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采取现场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水平能力;面试采取现场提问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就业意愿度及自我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综合应用能力。

  (3)2019届公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采取“双向选择、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不另外组织考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

  (1)湖北师范大学。时间:2018年11月29日(周四)上午9:00—12:00;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2)黄冈师范学院。时间:2018年11月30日(周五)下午2:30—5:30;地点:逸夫楼206室。

  (3)华中师范大学。时间:2018年12月3日(周一)上午9:00—12:00;地点:就业处B112室。

  (4)湖北大学。时间:2018年12月4日(周二)上午9:00—12:00;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5)湖北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场)。时间: 2018年12月5日(周三)上午9:00—11:00;地点:葛店校区教学楼1113、1115教室。

  (6)长江大学。时间:2018年12月7日(周五)上午9:00—12:00;地点:东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宣讲大厅。

  (7)荆楚理工学院。时间: 2018年12月8日(周六)上午9:00—12:00;地点:招生就业处一楼报告厅。

  (8)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专场)。时间:2018年12月10日(周一)上午9:00-11:00;地点: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博爱楼414室。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和《就业协议书》等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经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选择岗位,与仙桃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特别提示:

  已参加全国、全省教育系统2019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毕业生需在任一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考试、签约。

  上一招聘点已经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招聘岗位,下一招聘点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仙桃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合格后由仙桃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在仙桃市人社局网、仙桃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占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仙桃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仙桃市人社局、仙桃市编办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仙桃市教育局人事科

  陈老师:0728-3319291 442870313@qq.com

  王老师:0728-3319981 1037569620@qq.com

  监督电话:仙桃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3323315

  本公告适用于本次校园招聘,由仙桃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湖北省仙桃市2019年公办教师校园招聘岗位明细表.xlsx

  2.湖北省仙桃市2019年公办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xls

  3.湖北省仙桃市2019年公办教师校园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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