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 招聘岗位
党政综合管理人员50 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二、 招聘条件
1. 符合国家及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党政综合管理岗位应为中共党员。
2. 具备履职所需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与沟通能力,较高的外语与计算机水平。
3. 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4. 硕士研究生学历者不超过29周岁(1988年12月12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不超过32周岁(1985年12月12日之后出生)。
5. 为适应学校发展及岗位职责多元要求,党政综合管理岗无专业限制,专业技术管理岗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等,具体见附件备注栏。
三、 招聘程序
1. 邮件报名:应聘者于2018年1月11日之前将个人简历及《华中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和附件3)发送至报名邮箱:personnel@hust.edu.cn。邮件主题及《华中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请统一格式为“管理岗+应聘单位+姓名+身份证号”。
不按规定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2. 资格初审:学校成立初筛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3. 学校考核:考核分为笔试、面试等。
笔试具体安排以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笔试后,学校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入围分数出现多人并列时,相应人员一并入围面试。
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按一定比例确定用人单位考察人选。
4. 用人单位考察: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心理健康水平、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如拟聘人选多于招聘计划数,需排序。
5. 体检:学校统一组织拟聘对象参加体检。
6. 公示、审批与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经学校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网址为:http://hr.hust.edu.cn/zxtz.htm
2. 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用人单位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3.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 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27-87543616。
5.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7,联系邮箱:personne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