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能力,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我校拟招聘3名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具体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开展深入细致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落实多种形式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
2.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较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
3.掌握和分析学生的学习状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促进学业进步。参与学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学生课外科技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
4.负责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指导班级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全面指导学生党、团基层组织建设。
5.积极开展学生安全与法制教育,畅通信息渠道,参与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6.开展学生的学年鉴定、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工作。做好学生的困难补助、奖学金、贷学金、减免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及发放。开展学生生活园区的文化建设和园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7.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创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
8.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调研与课题研究,参与《形势与政策》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学工作。
9.重点开展好少数民族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新疆籍维吾尔族或其他少数民族学生,精通汉语与维吾尔语,国内重点高校应届本科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全日制);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生年龄不超过28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1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原则应为中共党员。或在校期间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过党课学习,有强烈入党意愿,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品行端正;
5.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学生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6.身心健康,能适应学生工作的相关要求。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学校推荐
2017年12月15日之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附件1)发送至邮箱lucazhang@whut.edu.cn,同时需要所在高校学工部门推荐。
2.资格审查
2017年12月底之前,学生工作部(处)根据报名信息及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审查结果。
3.语言考核
以笔试、口试等形式,考察应聘人员对汉语、维吾尔语的掌握情况,考核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4.学生工作事务考核
以笔试、面试等形式,考察应聘人员对民族宗教政策、学生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考核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综合各项考核结果,初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政治审查
成立审查小组,前往拟聘人员所在高校、家庭开展政治审查工作,深入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6.确定人选
审查合格后,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入选名单。
7.入职办理
(1)人事处通知确定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并要求及时将体检结果报人事处。
(2)确定人选报学校审批后,人事处与确定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3)确定人选凭派遣证、学历证、学位证到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
四、其它
新聘辅导员实行预聘制,采取流动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聘用满2年后,进行中期考核;聘期末进行聘期考核。中期考核优秀人员,可申请转入事业编制;中期考核合格人员,继续履行聘用合同;中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人员,可申请转入事业编制;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具体以学校人事规定为准。
新聘用的辅导员在聘期内,可按学校相关规定参加职务、职级评聘,但4年内不得提出转岗申请;在批准转为事业编制聘用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人事档案由湖北省人才中心托管。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报名表
联 系 人:张璐
联系电话:027-87658102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学工部(大学生活动中心)305室
邮 编:430070
原标题:武汉理工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招聘启事
武汉理工大学人事处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