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呼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经区政府同意,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人,其中:初中教师 35人,小学教师4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7年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hulan.gov.cn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5年、2016年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1999年11月6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1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并获得相应学位。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的,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现役军人;
6.2018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 11月6日8:30至 2017年11月10日16:00,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报名网站:http://HL2017.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限制在1M字节以内。
5.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果为了获得笔试资格而填写与毕业证上专业不一致的信息,笔试后资格审核时,将被取消资格。除此外,考生其他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试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收取笔试费用90元+面试费用50元(进入面试考生缴纳),合计140元,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17年11月10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改报不成功人员,可返还笔试报名费。
8.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更新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政策加分。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关于加分的相关政策,到农村基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呼兰区招聘主管部门在笔试前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10.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网上通知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11.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呼兰区民社局:0451-57337001
呼兰区教育局:0451-57335645
技术支持电话:18946054039 18946054049
(二)考试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由呼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分为三个步骤:笔试、资格确认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知识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及历史地理常识,满分为50分。两科一张试卷,总分2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查询。
2.资格确认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分数与政策加分的分数相加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哈尔滨市呼兰区招聘领导小组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或缩减此招聘岗位。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呼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依次进行补充。如第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结束后形成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名单公示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现场资格确认材料。考生需准备本人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报到证或派遣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职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推荐证明。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
(1)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呼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呼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需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呼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用人单位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呼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和组织
为使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呼兰区监察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7322730。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其处理。
哈尔滨市呼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