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宁市隆安县教师编制招聘公告(15人)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围绕全县发展大局,鼓励和引导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向基础教育、民生领域流动,进一步增强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县域竞争力的人才优势。2018年隆安县计划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20名,其中:师范教育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专业15名,医疗卫生类(临床医学等)专业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师范教育类:(1)如为本科学历,要求是国内“双一流”高校、原“211”高校及广西师范大学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获得相应学位,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2)如为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本科段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未有教师资格证的在被聘用后2年内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医疗卫生类:(1)如为本科学历,要求是国内“双一流”高校、原“211”高校及广西医科大学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且获得相应学位。(2)如为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本科段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且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7.大学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8.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学校“三好学生”招聘时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者。
3.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4.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在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南宁人才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及各大高校的就业网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8月24日
(2)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联系人:马秉文;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证书(相关资格、等级、荣誉等)、近期同一底色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等材料,并填写提交《2018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
2.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8月24日。
(2)报名要求:网络报名的应聘者需填写《2018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将填好的报名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证书(相关资格、等级、荣誉等)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件文件命名为“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姓名”(如:广西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张三)。联系人:马秉文;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再按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审查。
(三)资格审查
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由2018年隆安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资格审查办)组织实施。县资格审查办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邀请面试,报名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的,按多于拟招聘人数1至5名比例择优邀请面试。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将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确认。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要求其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1.面试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入场。
3.面试成绩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体检结论下达后,应聘者提出复查的,复查费用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以应聘者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1.有《公告》“招聘对象及条件”中第二款规定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
2.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师范教育类安排在以下单位:隆安县隆安中学、隆安县第三中学、隆安县民族中学,医疗卫生类安排在以下单位:隆安县人民医院、隆安县中医医院、隆安县妇幼保健院,由隆安县人社局根据个人专业、能力及各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做好调配方案,调配方案报经隆安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隆安县人社局、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为期5年(含试用期1年)的聘用协议。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在无特殊情况下,7天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隆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被聘用人员严格按服务协议进行管理,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纳入全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分5年平均发放安家费。安家费分4个档次:第一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20万元安家费(4万元/年);第二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0万元安家费(2万元/年);第三档,“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发放5万元安家费(建设一流学科高校仅限于相应学科的本科生)(1万元/年);第四档,原“211”高校及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发放2万元安家费(0.4万元/年)。其中,医疗卫生类聘用人员在5年聘用期内,如脱产外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暂停发放安家费补贴,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回岗工作后继续逐年发放剩余安家费补贴。
(三)聘用人员5年内可以享受住房补贴。第一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900元;第二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每人每月住房补贴700元;第三档,“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建设一流学科高校仅限于相应学科的本科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500元;第四档,原“211”高校及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300元。如聘用单位有周转房安排入住,不享受以上住房补贴。
(四)每人每年可参加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五)优先推荐参与县内外各级各类培训班,优先申报自治区和南宁市各类人才评选工程,优先作为隆安县“拔尖、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对象。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设有具体的报名岗位,设有招聘人数、专业类别、学历条件,凡是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本次招聘中有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必须与招聘单位、县人社局签订5年的聘用协议(含试用期1年),且约定5年内不得报考、调出隆安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报考、调出手续;5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者离职的,视为解约,不予支付当年安家费,博士研究生需支付违约金4万元,硕士研究生需要支付违约金2万元,本科生需要支付违约金1万元;若考取隆安县机关单位的,仍可继续领取安家费。
(四)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行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应聘者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五)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及咨询。
中共隆安县委组织部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