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36人公告
一、学校简介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茂名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4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茂名市第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86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学校茂名市建设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修德强技求实创新”校训,坚持“价值观+知识+技能+创新”四位一体人才培养目标,坚持“特色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方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正朝着建设以工科为主,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粤东西北一流高职院校目标奋进。
二、招聘对象
(一)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含暂缓就业)、高层次人才(副教授、教授、博士研究生)、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中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鼓励世界“双一流”高校、广东省内部分高校(均为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前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报名。
(二)非事业编制同工同酬聘用人员: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本科毕业生(要求为一类本科院校,含暂缓就业)。
三、招聘岗位、专业、人数
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在上述年龄基础上可增加不超过5岁。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岗位要求:专任教师岗位要求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教辅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
五、招聘及进入方式
(一)招聘方式
1.高层次人才(教授、副教授、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到校进行考核,采用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2.其他人员采取现场报名、考试的方式:
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管理岗位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
考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二)进入方式
1.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人员经考核通过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3)符合随调条件的引进人才配偶;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2.全日制本科(一本)学历学位毕业生、符合非事业编制聘用制人员安置条件的引进人才配偶等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方式接收,实行与相应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体系基本相同的协议工资,按《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3.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的引进人才配偶,按《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六、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教授、副教授、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可提交应聘材料至学校人事处邮箱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学校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复审时间和考核时间、地点。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其他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可提交应聘材料至学校人事处招聘专用邮箱报名或在我校设点招聘的地区和院校现场报名。
现场招聘地点:广东工业大学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4月10日,大学城校区。
面试时间、地点:2019年4月11日,大学城校区。
七、招聘有关要求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定为2019年3月31日。
(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应聘材料要求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
1.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或《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4)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9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者是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获奖证明、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职位表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0.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四)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心理测试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或地方计生条例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省市等地方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一)经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9年5月30日前与我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不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应届毕业生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待取得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九、服务期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期8年,其他人员服务期5年,未满服务年限调离、辞职、离职、私自外出进修、自费出国留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高层次人才需全额退回学校发放的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十、联系方式
(一)应聘材料投递邮箱及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5000)
2.人事处招聘专用邮箱:mzyrsczp@126.com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谭老师 0668-2920966 手机18806683388
2.传真:0668-2920966
3.网址:www.mmvtc.cn
4.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668-2920095
附件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x
附件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docx
附件3:2019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报名表.xls
附件5: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