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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职员公告

中山教育信息港  2019-03-06  【

  2019年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职员186人公告

  因教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教体系统2019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员共186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教体系统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所招聘岗位属镇区学校、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2018年毕业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下同)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应聘教师岗位者须具有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1)社会人员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2018年毕业生在报考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2)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不能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时须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书及证明:①非师范类毕业生:在报考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②师范类毕业生: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在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在报考时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在报考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3)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具体条件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

  (1)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与应聘岗位相应(指岗位等级、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或以上(指岗位等级和任教学段)的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表里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是指职称改革前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报考者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时,请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现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并备注清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其对应等级可查看《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过渡名称对照表》(附件3))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特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在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可放宽至高级工职业资格)。

  2.应聘职员岗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5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校医等岗位的,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报考校医岗位的除外),上述岗位具备相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3月5日后出生)。

  (四)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其中,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等须与岗位相适应。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不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2.网络报名时间及方法:2019年3月5日至3月21日17:30,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进入招聘系统,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招聘系统报名功能于3月21日17:30关闭)。在规定时间内已在招聘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仍未成功上报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人数公布: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于网报开始后的第7个工作日和第10个工作日在报名系统首页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4.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和地点:考生网络报名后由招聘单位(以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学校、局属事业单位为单位,下同)进行资格审核,考生登陆招聘系统及时查询审核情况。审核通过人员从招聘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报名表,携带有关资料于3月23日、3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在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体育馆(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文路68号)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未能在3月24日16:00前将须带备的材料送达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5.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须带备的材料及其要求:

  (1)应届毕业生需提交:①《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里的专业代码);③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7年和2018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2017年和2018年毕业生佐证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参见本公告“(二)基本条件”中的有关要求)(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④2017年、2018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⑤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

  (2)社会人员需提交:①《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②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属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须于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须在网络报名时自行申报,并在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19年3月5日止,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单位证明或社保参保凭证为依据。

  (7)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8)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6.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环节。

  7.打印笔试准考证:2019年4月16日10:00起,至2019年4月20日9:30止,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通过招聘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日期和地点:2019年 4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①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规范、时事政治和综合能力测试等;②报考职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学校管理知识、应急管理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等。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

  (3)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原则上不低于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通过招聘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2.面试:

  (1)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和具体形式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按要求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3.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职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递补情况说明及递补人员拟聘材料应在2019年8月15日前报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审核,逾期不作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

  (一)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二)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三)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社会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入职手续者;

  (四)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五)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七)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八)放弃聘用资格者;

  (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十)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附件4)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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