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韶关市仁化县教育局教师编制招聘公告(15人)
为满足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需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仁化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列编教师和13名临聘教师。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县有关规定,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对象、资格条件和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列编教师2名、临聘教师13名(具体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或本科学历毕业生。
2.有志于服务山区教育事业。
3.报考年龄为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基本资格条件
报名者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较好的业务素质;热爱教育工作;身体健康,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受到过任何处分或正在接受违法违纪调查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 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列编中小学教师的,待遇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标准执行;被聘用为列编幼儿园教师的,待遇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标准执行。被聘用为临聘教师的,待遇按仁化县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与所学专业对口职位(要根据附件所列岗位一览表要求填报,注意写明所报考的岗位代码)。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2018年8月11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 :30--5:00)。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如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考生,造成任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地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6、报名材料:①《仁化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②学历学位证书(办理助学贷款尚未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需出示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已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备验);③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④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不如实提供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⑥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7.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试教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政策法规。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进入试教人员出现有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试教。
2.试教(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讲课或实践操作能力。
笔试时间:8月16日上午9:00—10:30
试教时间:8月16日下午2:30开始
笔试、试教地点:仁化县田家炳小学
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
本次考试设最低分数线。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
2.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为列编教师的需服从组织分配,为仁化教育服务至少5年;被聘用为临聘教师的原则上安排在乡镇学校,合同期为一年。
(二)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已获取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我县自主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取得《广东省仁化县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参照“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其他符合省级以上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最多加10分)。报名时需提供有关加分证书,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五)被聘用为列编教师的见习期12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为临聘教师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临聘教师,聘用期为1年(含试用期6个月),聘用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仁化县教育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