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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聘专职初级监事公告

中华考试网  2018-02-07  【

  根据《广州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监事会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国资局”)专职监事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初级监事4名。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招聘对象

招聘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要求

条件要求

1

专职初级监事

4

社会人员

不限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5周岁及以下

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相关专业包括会计、审计、经济、金融、投资、法律及区国资局认可的专业);熟练掌握会计、审计或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比较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力、文字撰写能力、执行能力以及计算机办公软件运用能力。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至2017年12月31日。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5.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相关专业包括会计、审计、经济、金融、投资、法律及区国资局认可的专业);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考虑。

  6.熟练掌握会计、审计或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比较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力、文字撰写能力、执行能力以及计算机办公软件运用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完善的社保,具有良好的职业上升空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6日至3月16日,报名邮箱为gzkfqguoziju@163.com。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材料包括:考生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以电子版扫描件方式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专职初级监事+姓名+联系方式。

  所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执(职)业资格;赴港澳台学习或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阶段进行资格初审。在2018年3月21日前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

  考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将于2018年3月22日前在考生本人报名所用邮箱内收到电子版准考证。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具体事宜可咨询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四)笔试

  1.开考条件:报名人数大于(含)20人。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共基础知识;财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办公软件应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3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中途不设休息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以及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13个工作日内统一在黄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和广东人才网(http://www.gdrc.com/)公示,请考生自行查阅。

  5.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国资局视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

  (五)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

  2.面试公告和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3个工作日内随笔试成绩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阅。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公告。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生名次排序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者优先。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均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的情况,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依据考生名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严格按照《监事会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核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公示与聘用

  1.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黄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和广东人才网(http://www.gdrc.com/)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面试公告、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黄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和广东人才网(http://www.gdrc.com/)公示,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四)本公告由区国资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蒲晓婷 020-82112199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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