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厦门市集美区三社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1人)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9名,产假顶岗教师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小学语文非在编教师,人数6;
2.小学语文顶产假教师(2018.09-2018.12),人数1;
3.小学语文顶产假教师(2018.09-2019.02),人数1;
4.小学音乐非在编教师,人数1;
5.小学科学非在编教师,人数2;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原则上年龄不高于35周岁,工作经验突出或学校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2.学历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三、相关待遇
1.非在编教师待遇根据集府办【2018】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顶产假教师待遇根据集教财【2018】1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08月06日至2018年08月08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及类别+电话号码”。
3. 联系人: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8月9日的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教师资格证
(4) 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