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莆田市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凡符合政策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4月23日-5月6日(上班时间)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见附件5)和《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信息系统中打印)各一份送秀屿区教育局人事股(209)审核认定,以便及时公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咨询电话:0594-5894433。
附件1: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人发[2006]10号
附件2: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闽人发〔2009〕221号
附件3: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 莆政办〔2012〕225号
附件4:《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
秀屿区新任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