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学科门类较为齐全,是一所以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综合性大学。现有在编教职工3300余人,设有26个学院(部),在校全日制学生4.1万余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结合用人需求,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辅导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全日制硕士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辅导员岗位需求》;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5日00:00至3月7日15:00。
2、报名方式
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华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jobs.scau.edu.cn),按提示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在系统中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后根据附件2:《报名流程图》的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系统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自动关闭。
除了注册填报的基本信息外,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还应在系统中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版:①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协议书;②中共党员证明;③学生干部任职聘书或高等院校开具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上传的材料扫描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3、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能参加笔试;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通过复核者方能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可登录人才招聘系统(http://jobs.scau.edu.cn/)查询资格条件审核结果,并及时留意华南农业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hr.scau.edu.cn/rsc/)中有关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的通知。
查询审核结果时间为3月14日8:00至3月16日15:00。证明材料不齐的人员务必根据审核意见在该段时间补充有关证明,否则系统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华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凡因个人填写信息和上传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经查实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已签订的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4)2018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含往年暂缓就业),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者。国内本年度出站博士后,以及在2017年1月1日后,且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学习证明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可以应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四、笔试和面试
1、笔试
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地点、闭卷的形式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限120分钟。应聘人员须及时留意人事处网页有关笔试成绩的通知。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成绩排名并列。初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推荐进入面试。
2、面试
依照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个人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推荐聘用。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者竞争最后一个录用(递补)资格,遵循面试成绩高者录用(递补)的原则;在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须加试决定录用(递补)人员。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加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
学校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公示人员名单。名单在华南农业大学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岗位聘用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九、其他
1、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如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根据学校用人需求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2、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及通知,将通过华南农业大学人事处网页发布;
3、需入户广州市的人员,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学生工作处:020-85280084
人事科:020-38675585
【监督投诉电话】
纪委监察处:020-8528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