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19年招聘小学新任教师公告
为做好2019年度公开招聘小学新任教师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现就2019年度埇桥区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19年度公开招聘小学新任教师岗位计划共200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2019年4月4日起,同时在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埇桥先锋网、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资格证待发,有教师资格证颁发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表中“年龄”为“30周岁以下”指“1988年4月1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埇桥区在编在职教师;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szyq.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4月11日8:00至4月1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1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4月1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17日24:00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银行支付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9年4月22日,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yqqrsjsy@163.com。由埇桥区人事考试中心据此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任教师质量,确认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8日14: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五、统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科。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师德师风等内容。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主要内容: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周日)半天
上午 8:30——10:00 教育综合知识
10:00——11:3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具体笔试地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9日-5月11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教育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资料。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3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或一科成绩低于5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5月22日16: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加分政策用于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上述人员,于5月13日8:00—12:0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557-303577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申报)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埇桥先锋网、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两科成绩各增加2分。
六、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确定),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取得时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取得时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资格证待发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教育综合知识》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2÷1.5×50%+专业测试成绩×50%。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4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埇桥先锋网、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如有人员放弃,不再递补。
十一、选岗与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报考岗位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组织聘用人员进行选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一)2019年度埇桥区公开招聘小学新任教师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埇桥先锋网、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查询。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3913831、3035770
监督举报电话:303625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度宿州市埇桥区公开招聘小学新任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