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事考试网201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条件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4号)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为做好青岛考区201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及科目(模块)
(一)2016年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须按照《2014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见附件,以下简称《2014版考试科目》)所列科目(模块)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二)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按《2014版考试科目》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者,须按《2014版考试科目》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另外还应根据各自岗位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特点,在第4、6、7、8、9、10、11、12、13类科目(模块)中选取1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免试范围
按照鲁人发[2002]9号和鲁人发[2006]7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现仍在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直属及其以下单位工作的;
(二)评聘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体育教练和艺术系列中的演员、演奏员职务的;
(三)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四)50岁以上的;
(五)参加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证书的;
(六)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七)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受省(市、自治区)政府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市、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