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案例分析(八)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20/12/11 9:52:30  

  【案例 1】在对一个超市的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检查中,发现有 6 种定量包装商品净 含量的标注分别为:A.含量:500 克; B.净含量:500g; C.净含量:500MI; D.净含量:50L; E.净含量:5Kg;F.净含量:100 厘米。请指出错误的标注。

  【案例分析】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 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个部分组成。 “净 含量”不应用“含量”代替,法定计量单位应正确书写,所以在上述 6 种净含量标注中 A,C,E 三 种标注不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是错误的。正确的标注为: A.净含量:500 克; C.净含量:500mL;E.净含量:5kg。

  【案例 2】计量监督人员在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检查了定量包装商 品的净含量标注,并抽样检查了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没有发现违反《定量包装商品 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所以评定该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计量要求。问题在于: 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包括哪些方面?

  【案例分析】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 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短缺 量。第九条规定,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用抽 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按照办法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和计算。样本中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大于允许短缺量的件数以及样本的平均实 际含量应当符合办法的规定。所以,上述监督检查不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九条要求的规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监督检查应该包括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 量的检查和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的检查两个方面,只有两个方面都符合《定量包 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才能做出合格的结论。仅仅进行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 含量的检查是不能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的。

  【案例 3】某市属企业从日本购买了一台准确度等级很高的压力计量标准,向当地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申请计量标准考核,考核合格后,就对外开展压力表的检定工作。

  【案例分析】该企业的做法不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条和第 三十条的规定,企事业计量标准考核合格后只能在本单位内部开展量值传递(限非强制计量检 定) ,如果需要超过规定的范围开展量值传递或者执行强制检定工作,建立计量标准的单位应 当向有关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计量授权。该企业建立的压力计量标准只能对企业内部开展压力 表(非强制)计量检定,对外开展压力表的检定工作和对内开展强制检定工作,不仅需要计量标 准考核,还需要向有关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计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