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的期间核查方法及如何绘制核查曲线图通用的期间核查方法
(1)设备经高一等级计量标准检定或校准后,立即进行一组附加测量,将参考值赋予 核查标准。即用被核查对象测量核查标准得到 值,由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查找到相应的示值误差 ,用下式确定参考值 , 。 式中 ,是被核查的测量仪器对核查标准进行次(通常取 ≥10)重复测量所得的算术平均值。
检定或校准后立即进行附加测量的目的是保持校准状态,防止引入因仪器不稳定等因素带来的误差。
(2) 隔一段时间(大于一个月)后,进行第一次期间核查,测量并记录 次( 可以不等于 )重复测量的数据,得到算术平均值 。
(3)每隔一段时间(大于一个月)重复上述期间核查步骤,直到n次核查,得到各次核查的核查数据: , ,…, 。
(4)以被核查的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或计量标准的扩展不确定度( )确定核查控制的上、下限,绘制测量设备期间核查曲线,图中给出参考值 以及控制区间[上限,下限]:[ -△, +△]或[ - , + ]。如果绘制的是一个检定周期(或校准间隔)内的曲线图,时间轴可以月份为单元;如果绘制历年的期间核查曲线,则时间轴以年份为单元。
如果确实不存在稳定的核查标准,实验室不能进行期间核查,此时可依据历年检定/校准证书的数据来绘制稳定性考核曲线,时间轴以年份为单元。
型式评价的概念及型式评价的目的
型式评价是指为确定计量器具型式可否予以批准,或是否应当签发拒绝批准文件,而对该计量器具型式进行的一种检查。其目的是为型式批准提供技术数据和技术评价,作为给予或拒绝给予所申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依据
型式评价大纲编制依据的两个计量技术规范JJF1015-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
JJF1016-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