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检定的概念及其对象和目的
仲裁检定是指用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
对象:是由于对其是否准确有怀疑而引起纠纷的计量器具。
目的:是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强制检定的概念及其对象和目的
对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并且是用于贸易结算术、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检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
目的: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免受计量不准的危害,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非强制检定的概念及其对象和目的
非强制检定是指在所有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中除了强制检定的以外,其余计量器具的检定都是非强制检定。
对象:依法管理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以外的计量器具。
目的:使其计量器具处于良好的工作状况,保证量值统一、数据准确可靠
承担强制检定的机构所具备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2)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3)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4)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5)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强制检定工作的要求
(1)制定周期检定计划;
(2)按计划通知使用者,安排接收使用者送检的计量器具或到现场进行检定;
(3)强检工作必须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4)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并加盖检定印记,不应出具校准证书或测试报告;
(5)按检定规程的要求给出检定周期;
(6)使用者必须按证书给出的检定有效期在到期之前按时送检;
(7)计量检定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