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深圳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后复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中华考试网  2019/7/17 19:59:02  

  2016年广东深圳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后复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提交的材料

  1.《2016年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请点击下载));

  3.《工作简历表》一份,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年限须达到报考条件要求的年限((请点击下载));

  4. 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

  5.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

  6. 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相关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以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计量相关业务实践年限的证明。

  以上材料中的证件原件经扫描核对后退回,报名表、工作简历表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二)在提交材料期限内,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除须带齐委托人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能代办理委托事项。

  (三)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6〕10号文的相关要求,对预合格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核合格的,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制作和核发证书;复核不合格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参考通知:深圳市考试院2016年深圳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