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深圳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后复核注意事项
中华考试网  2019/7/17 19:59:01  

  2016年广东深圳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后复核注意事项

  (一)相关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提交材料考后复核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对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提交材料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网上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深圳市考试院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参考通知:深圳市考试院2016年深圳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