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当前位置:

华课网校 > 经济师 > 中级经济师 > 考试辅导 > 保险
2016年经济师考试中级保险考点归纳: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的订立

  一、保险合同订立的原则

  (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二)自愿订立原则

  (三)合法性原则

  二、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和承诺――投保和承保;

  实务上表现:投保-要约  体现为索取投保单,如实填写,认可费率和条款,交保险人。到达保险人生效;

  承保-承诺  体现为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在投保单上签字盖章并通知投保人的,构成承诺;

  反复过程,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能只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内部职能部门印章

免费微信学习群
责编:daibenhua

报考指南

焚题库
APP做题

请扫码做题

小程序做题

请扫码做题

  • 考试报名
  • 准考证
  • 查分
  • 合格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