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的性质与职能
(一)金融机构的性质
金融机构是指所有从事各类金融活动的组织,实现资金从盈余者向短缺者的融通。包括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和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
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职能是充当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经纪人。
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职能是作为资金余缺双方进行货币借贷交易的媒介。
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机构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发挥着核心作用。
从金融机构产生的历史过程看,它是一种以追逐利润为目标的金融企业,体现在:
(1)经营目标是为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
(2)它所经营的对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特殊的商品货币资金。
【例1单选题】与普通企业的经营对象不同,金融企业所经营的对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 )
A.贵金属
B.不动产
C.股票
D.货币资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金融机构的性质。从金融机构产生的历史过程看,它是一种以追逐利润为目标的金融企业。但它又与普通企业不同,因为它所经营的对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特殊的商品货币资金。参见教材P31
(二)金融机构的职能
金融机构的职能是由其性质决定的。金融机构主要具有以下职能:
1.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是金融机构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主要指银行的借贷业务)
2.支付中介
指金融机构在为客户开立存款账户吸收存款的基础上,通过办理存款在账户上的资金转移,代理客户支付或为客户兑付现款的职能。(银行基于存款业务的支付业务)
3.将货币收入和储蓄转化为资本信用中介职能的延伸
随着存款转换为贷款,社会闲散资金转换为企业生产经营资本。
4.创造信用工具信用中介与支付中介职能的延伸
5.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