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泸州考区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补充公告
为贯彻落实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 新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泸州市的疫情防控要求,现对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予以补充,补充内容公告如下:
考生应随时关注四川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展情况。每场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证明(或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供解除隔离证明;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供解除隔离证明。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人员,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参加首场考试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专用通道进入,并配合工作人员询问登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0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0b97fad6181c4b8ab6c98aef5af9b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