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31日考试疫情防控重要提醒(26日17:00更新)
参加10月30日、31日举行的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如您考前14天内从陕西、内蒙古、湖南、宁夏、甘肃、北京、贵州、云南、湖北、青海、河北、四川等发生本土疫情省份(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入鲁返鲁参加考试,须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申报,并按照“疫情防控告知书”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非日照考区的考生,如您10月18日(含)以来有日照市旅居史,请主动向考点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申报,参加考试时须提供10月18日之后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济南市 0531-82568206
青岛市 0532-82656221(经济)、82669082(造价)
淄博市 0533-3169575
枣庄市 0632-3362789
东营市 0546-6378682
烟台市 0535-6683333
潍坊市 0536-8221892
济宁市 0537-2967978
泰安市 0538-8298459
威海市 0631-5226661(经济)、5205361(造价)
日照市 0633-8777835
临沂市 0539-8609927
德州市 0534-7908097、7908101
聊城市 0635-2189976
滨州市 0543-8173698(经济)、8173697(造价)
菏泽市 0530-5310309
原文链接: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articles/ch03577/202110/80c1e518-bcf1-4cea-a06a-6613cb17f6b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