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0年度中、初级经济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定于2021年3月4日开始发放2020年中、初级经济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和现场办理两种服务方式。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办理
1、在本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1)1份,按要求填写,
贴一张一寸证件照(背景颜色白或红)
2、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他人代领时凭代领人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
3、取证地点:盘锦市社保中心221房间(兴隆台惠宾大街106号)考试办领取,咨询电话:2826034。
4、领取证书时间:每周二、周四全天领取(上午9:00--11:00前,下午16:00前,节假日休息)。
二、邮寄办理
1、启用“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与邮政部门合作,开通证书邮寄服务,考生可自愿选择。
2、成绩合格人员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
注: 二维码不显示可到附件中查看
3、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统一由邮政速递公司寄出。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
4、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考生签收的邮件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放入个人人事档案)。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
5、邮寄服务咨询电话: 电话:0427-8650202
盘锦市人事考试科
2021年3月3日
原文地址:http://123.190.194.146:7031/ww/z/a/news_detail.html?categoryID=8a84f6a140b9b8d80140b9d0476d0001&articleId=8abd303477d3745e0177f6b2deeb0004&selecte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