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30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扬州考区组织分工
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扬州考区报名工作安排
报考人员须按照省人社厅苏人社函〔2018〕300号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后,应于7月31日~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期间,按要求将有关报考材料送交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核,现场初审通过后方可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9日。
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要纸质收费票据的,请于考试后一个月内凭准考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
三、扬州考区考务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0514-80829370
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0514-8097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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