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委局,驻洛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豫人考文〔2018〕1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洛阳考区考后资格审查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8年2月5日至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审查。
二、审查地点
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86号会展中心大楼南侧B区三楼351房间,联系电话:69933839、69933803)。
三、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为2017年度成绩合格的考生(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输入本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查询成绩)。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要求
1.要严格标准。依据考试报名条件严格审查,确保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2.各相关单位要公布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确保每一个考生明确资格审查具体要求,保证审查不漏一人。对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当年当次考试成绩。希望考试通过人员携带审查资料按审查时间、地点进行审查。
3.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审查合格人员具体办理发证时间请关注河南职称网。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