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8年经济师报名流程
2018年7月19日-8月2日 |
网上报名 | ||
2018年7月23日-8月3日 |
现场资格审查 (节假日休息) | ||
2018年7月23日-8月7日 |
网上缴费 | ||
2018年10月26日-11月1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8年11月3日 |
09:00-12:00 |
第一批次 |
15:00-18:00 |
第二批次 | ||
2018年11月4日 |
09:00-12:00 |
第三批次 | |
15:00-18:00 |
第四批次 | ||
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 |
领取收据 | ||
2019年1月3日前 |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报考需注册,非首次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传照片(注意: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用户无须更换照片)。人社部考试中心组织开发了证件照片审核工具,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或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照片审核”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填写报名信息,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加盖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的无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考生类型为新考生或异地考生的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除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外,还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
注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填写联系电话并签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修改信息,如不按要求操作,后果自负。
各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和咨询电话
考区 |
考试管理机构 |
地址 |
咨询电话 |
黑龙江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考试中心 |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3楼大厅) |
0451-84652833 |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44号人才服务局,5楼515室 |
0452-5976611 |
黑龙江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考试中心 |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15室(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 |
0453-6172092 |
黑龙江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
佳木斯市行政中心市政府8号楼二楼48、49号考试中心窗口 |
0454-3986540 |
黑龙江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
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809室 |
0469-6136662 |
黑龙江鹤岗市 |
鹤岗市人事考试中心 |
鹤岗市工农区新鹤路三元物资公司上行20米 |
0468-3455159 |
黑龙江绥化市 |
绥化市人事考试中心 |
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主楼9楼943室) |
0455-8388247 |
黑龙江大庆市 |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459-6282187 |
黑龙江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人事考试中心 |
七台河市党政办公中心一楼 |
0464-8395013 |
黑龙江伊春市 |
伊春市人事考试中心 |
伊春区迎宾路5号(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
0458-3776322 |
黑龙江鸡西市 |
鸡西市人事考试中心 |
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房间) |
0467-2386626 |
黑龙江黑河市 |
黑河市人事考试中心 |
黑河市通江路31号(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室) |
0456-8269103 |
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 |
大兴安岭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
加格达奇区人民路15号323室 |
0457-2756323 |
农垦总局 |
黑龙江垦区人事考试中心 |
哈尔滨市红旗大街175号 |
0451- 55198371 |
省直 |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二楼) |
0451-51995471 |
(三)网上缴费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以及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老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入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如需收据,请按规定时间到报名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注意: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无效。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进入本网站的“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二)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三)应试人员须连续作答所报考专业的两个科目,总计作答时间为3小时;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其报考的两个科目均按“缺考”处理;每个科目考试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应试人员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网上查询成绩、合格标准
应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五、领取证书
应试人员在查询成绩与合格标准后,报考省直考区的请关注本网站的“证书办理”栏目,报考其他考区的,请关注报考考区的网站,按网站通知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