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考生的公开信 》
就专业技术和执(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人事考试局调整报名管理方式的同时,特别强调“严格资格审查”问题。为便于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上级对此项工作的统一指示意见,现将具体要求从相关文件中摘录出来再次公布如下: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①要严把报名“入口关”,严格审核需审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网上预审预判、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复审“回头看”工作。②省、市考试机构主动加强与行业行政主管、纪检监察、教育、人社系统社保(信息)、职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各类官方数据信息资源,采取数据比对、官网校验以及用人单位电函、走访、外调等手段进行报考信息和报名资格核查,认真查验学历、工作单位真伪和全职专业工作经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严厉打击涉假骗考或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舞弊行为。③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现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便于属地考试机构会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查验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凡具有造假骗考行为的,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用人单位。
(一)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工作性质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二)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三)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本年度报名阶段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挂职、派驻、抽调、合作单位名称。
(五)老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如网上报名系统自动提取显示的工作单位为去年及以前报考填报的工作单位,今年发生变化的务必及时在网上进行修改。正常工作调动不影响考试成绩滚动。对今年工作单位已发生变化的考生,“系统自动提取工作单位”等理由不作为排除主观造假骗考嫌疑的必要条件。
(六)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
(八)为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对涉嫌骗考行为,省、市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职改部门、社保(信息)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走访报考人员工作单位,认真核查报考人员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以及专业方向,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报考人员周知并自律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报名资格考试。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