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收入的分配过程与收入分配的调节
1.个人收入的分配过程与政府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个人收入的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过程。个人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微观分配领域进行的,在这一领域,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者和生产要素的产权所有者,无论以何种分配方式获得收入,这些收入通常都表现为利息、利润、地租或租金以及工资或薪金。
个人收入经过初次分配以后还要进行再分配。对个人收入进行再分配的必要性就在于,在微观分配领域,主要建立在市场机制自发作用基础上的分配方式,很难实现社会所追求的社会公平目标,甚至可能引起两极分化,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为此,在个人收入初次分配完成以后,还要进行再分配。所谓对个人收入进行再分配,亦即对个人在初次分配过程中所获得的收入进行再调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或政府对个人收入的调节,应集中在宏观领域中进行而不应发生在微观领域。因为在微观分配领域,个人收入的分配方式主要是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政府对个人收入进行再分配,应主要在宏观领域中进行,即在宏观领域发挥调节个人收入的作用。
2.个人收入的调节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形成
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或再分配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以及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其中国家或政府是最重要的调节主体。
政府对个人收入的调节包括对个人收入的某种扣除和给予个人某种形式的收入两个方面。首先,国家通常以税收的形式强制地把个人收入的一部分集中起来,形成国家的财政收入;然后再将集中起来的收入以某种形式转移支付给个人,形成个人的社会保障收入或福利性收入。
社会团体或集体组织对个人收入的再分配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个人将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以某种形式捐赠或缴纳给社会团体或集体组织;另一方面,社会团体或集体组织再将其所获得的收入以某种形式分配给个人,形成个人的福利性收入。
经过再分配或调节以后的个人收入就是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居民的个人可支配收入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用于购买各种商品和劳务,形成消费,余下的部分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储蓄,它既包括居民存金融机构中的储蓄存款,也包括居民的手持现金。此外,个人所持有的各种债券和股票也属于储蓄的范畴。如果居民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者,其个人可支配收入中还有一部分被用于投资。
(二)收入分配方式与居民收入来源的多元化
1.按劳分配
(1)按劳分配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联系的一种收入分配方式。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低下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而旧的社会分工的存在、劳动差别的存在以及劳动的谋生性质,则是公有制经济中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以企业为主体实施按劳分配的情况下,劳动者个人收入的高低,就不仅取决于劳动者劳动贡献的大小,而且还取决于他所在企业的经营状况。按劳分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上述实现特点,决定了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平等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而只能在一个公有制企业范围内实现。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经济特征。
2.按生产要素分配
按生产要素分配指按照资本、土地、劳动等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进行分配。
无论资本的产权是界定给个人、企业,还是界定给国家,他们都有权参与收入的分配。产权所有者凭借其资本分配的收入通常表现为利息和利润。利息是一定时期内转让资本使用权的收入;利润则是将资本用于投资活动所得到的报酬。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有效利用资源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前提和有效途径。
3.其他分配方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除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两种基本的收入分配方式外,还存在着按个人资产(包括货币形式和实物形式的非资本资产)进行分配、按需要分配、福利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这些分配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都不同程度地发挥着作用。
4.居民收入来源和收入形式的多样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收入分配方式的多元化,决定了劳动者和非劳动者收入来源和收入形式的多样性。在居民的收入中,既有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也有非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如个体劳动者的直接劳动收入等。同时还有资本收入、租金收入、非资本资产的收入、劳动力价值收入、社会保障收入和福利收入以及风险收入、投机收入等。居民收入来源和收入形式的多样性,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提高经济效率的必要前提,但也是导致个人收入出现不平等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