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指出初中级经济师专业将调整,由15大专业调整为10大专业,且考试成绩实行2年滚动,高级经济师实施全国统考。具体变化如下:
1、国家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初、中、高级经济师专业调整为10个,具体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
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2020高级经济师也将统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
人社部公布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9月12日。
4、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确定初级、中级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合格标准。
根据国家战略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可以单独划定相关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人才需求状况,确定本地区本年度参加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知识产权师,下同)评审的使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