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税收基本制度
一、税收的基本涵义与特征
(一)税收的基本涵义(掌握)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对税收内涵的理解:
1.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征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
2.税收的征收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或者说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3.税收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
4.征税的过程是物质财富从私人部门单向地、无偿地转给国家的过程。
5.从税收征收的直接结果看,国家以税收方式取得财政收入。
【例题 1·单选题】(2007 年)税收是国家凭借其( )取得的财政收入。
A.经济权力
B.信用
C.政治权力
D.经济实力
[答案]C
【例题 2·单选题】税收的征收主体是( )。
A.国家
B.财政部
C.中央银行
D.税务局
[答案]A
(二)税收的基本特征(掌握)
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1.税收的强制性
指征税凭借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令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
2.税收的无偿性——无直接偿还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税收对具体纳税人而言具有无偿性,但是对于全体纳税人而言由具有返还性。
3.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特征是指税收的确定性和征收标准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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