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
(三)对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
1.基金管理人的法定职责
①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
②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③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
④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
⑤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
⑥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
⑦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⑧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
⑨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⑩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
⑪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