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基金的认购
在基金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通常被称为基金的认购
(一)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二)封闭式基金的认购
(三)ETF和LOF份额的认购
(四)QDII基金份额的认购
(五)分级基金份额的认购
(一)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1.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步骤
(1)认购。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认购申请时,须填写认购申请表,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
(2)确认。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一般可于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退回投资人资金账户。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
2.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方式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即投资者在办理认购申请时,不是直接以认购数量提出申请,而是以金额申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认购结束后,再按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将申请认购基金的金额换算为投资者应得的基金份额。
举例:10元面包,5个
3.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和收费模式
我国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一般按照认购金额设置不同的费率标准,最高一般不超过1.5%;债券型基金的认购费率通常在1%以下;货币型基金一般认购费为0。
在基金份额认购上存在两种收费模式: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是指在认购基金份额时就支付认购费用的付费模式;
后端收费模式是指在认购基金份额时不收费,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才支付认购费用的收费模式。
后端收费模式设计的目的是为鼓励投资者能够长期持有基金,因为后端收费的认购费率一般会随着投资时间的延长而递减,甚至不再收取认购费用。
4.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用与认购份额的计算
根据规定,基金认购费用将统一按净认购金额为基础收取,相应的基金认购费用与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
(二)封闭式基金的认购
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一般会选择证券公司组成承销团代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在发售方式上,主要有网上发售与网下发售两种方式。
发售方式 |
网上发售:通过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联网的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向公众发售基金份额 |
网下发售: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营业网点和承销商的指定账户,向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 |
认购价格 |
按1.00元募集,外加券商自行按认购费率收取的认购费 |
认购程序 |
1.开立沪、深证券账户或沪、深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 |
2.在资金账户存入足够资金 | |
3.以“份额”为单位提交认购申请 |
(三)ETF和LOF份额的认购
1.ETF份额的认购
认购方式 |
现金认购 |
场内现金认购(证券交易所) |
场外现金认购(基金管理人或代理机构 ) | ||
证券认购 | ||
认购开户 |
场内现金认购:具有沪、深证券账户 | |
场外现金认购: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或 沪、深证券账户 | ||
证券认购:沪、深A股证券账户 |
2.LOF份额认购
认购方式 |
场外认购:注册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
场内认购:注册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 |
认购渠道 |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 |
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 |
开户 |
场内认购:深圳证交所人民币普通证券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
场外认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交所开放式基金账户 |
(四)QDII基金份额的认购
基金管理人 |
必须具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和经营外汇业务资格 |
可以根据产品特点确定QDII基金份额面值的大小 | |
计价货币 |
人民币、美元或其他外汇货币 |
(五)分级基金份额的认购
募集方式 |
合并募集 |
投资者以母基金代码进行认购 |
募集完成后,场外募集基础份额不进行拆分,场内募集基础份额自动分拆成子份额 | ||
分开募集(仅限于债券型分级基金) |
分别以子代码进行认购 | |
通过比例配售实现子份额的配比 |
认购方式 |
场外认购:注册登记在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
场内认购:注册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 |
认购渠道 |
场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 |
场外: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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