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投资》复习(八)
短期政府债券
1.短期政府债券的概念
短期政府债券,是由一国的政府部门发行并承担到期偿付本息责任的,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债务凭证。广义的短期政府证券不仅包括国家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还包括地方政府及政府代理机构所发行的证券。狭义的短期政府债券仅指由财政部发行的政府债券。本章的短期政府债券指狭义的短期政府债券。
短期政府债券以贴现的形式发行,为无息票债券,投资者获得的投资收益是证券的购买价和证券票面价值的差额。短期政府债券投资收益根据拍卖竞价决定,因此不存在发行过多或发行不足的问题。
2.短期政府债券的特点
短期政府债券主要有三个特点:
(1)违约风险小,由国家信用和财政收入作保证,在经济衰退阶段尤其受投资者喜爱;
(2)流动性强,交易成本和价格风险极低,十分容易变现;
(3)利息免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益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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