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全国一二级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报名和缴费,逾期将关闭网上报名系统,不能补报名和缴费。
一、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27日;
2.审核时间: 2019年8月13-29日;
3. 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审核后至8月30日;
4.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0月11-18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5. 发票领取时间:2019年10月30日-12月31日,逾期未领取不予保留;
6. 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一级结构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报考费用(元) |
10月19日(星期六) |
8:00—12:00 |
基础考试(上) |
69 |
14:00—18:00 |
基础考试(下) |
69 | |
10月20日(星期天) |
8:00—12:00 |
专业考试(上) |
77 |
14:00—18:00 |
专业考试(下) |
77 |
二级结构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报考费用(元) |
10月20日(星期天) |
8:00—12:00 |
专业考试(上) |
80 |
14:00—18:00 |
专业考试(下) |
80 |
7. 成绩公布时间:考后三个月(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8. 领取证书时间: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考生可凭个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范本可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注册中心网站)“下载中心” 下载至所属审核点领取资格证书,需委托邮寄的人员可在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至证书领取通知发布前,在省注册中心网站 “证章邮寄系统”提出申请,仅限邮寄给考生本人。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结构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18年 |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18年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
2018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17年 | ||
相
近
专
业 |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18年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
2018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17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1年 |
2017年 |
(2)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②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二)一级结构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2015年 |
6年 |
1991年 |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2015年 |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2014年 |
8年 |
1989年 | ||
专科毕业 |
6年 |
2013年 |
9年 |
1988年 | ||
相
近
专
业 |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14年 |
8年 |
1989年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13年 |
9年 |
1988年 | ||
专科毕业 |
7年 |
2012年 |
10年 |
1987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2011年 |
12年 |
1985年 |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人事教育”栏目中的“专业评估”板块进行查询。
(三)二级结构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类别 |
专 业 名 称 |
学 历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本专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桥梁与隧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年 |
2017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2016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15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13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2012年 | |||
相近专业 |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2015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13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2012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2010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2009年 | |||
不具备 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年 |
|
(四)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规定,凡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学历认证(咨询电话0591-87839705),或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本人学历申请认证。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络资格审核的办法。原则上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福建省内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同意后,于2019年8月13-27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电子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具体操作请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
1. 新报考人员报考前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己注册报考人员须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信息、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2008年至今的学位进行在线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
如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请勿继续报名,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否则人工审核不通过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无法修改。
2. 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后,以下人员须进行网上人工审核,须上传相应证件原件扫描件: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证书;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证书;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书(上传到学位证书栏目);
(4)系统不能自动审核通过的,报考专业考试的考生,须上传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2010年以前的为成绩单,上传到职称证书栏目);
(5)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6)符合免试基础条件的报考人员。
台湾居民身份证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件为《往来内地通行证》。
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照片
报考人员上传标准证件照片前需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http://www.cpta.com.cn/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
(2)修改报名信息
①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②已确认报名信息但还未审核的,报考人员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③已审核通过但还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若要修改信息,须提交《考试报考信息修改(退回)申请表》(点击下载)申请退回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④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其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名点等信息无法修改,考生若要修改其他信息则提交《考试报考信息修改(退回)申请表》(点击下载)申请修改。
(3)网上报名后报名信息必须确认,才能进入资格审核状态。
(二)资格审核
报名审核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各设区市要切实担负起审核责任,真正落实“谁审核谁负责”,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审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各设区市审核点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上传材料对报考资格进行网络审核,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的,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建立失信报考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一旦发现报考人员在报考系统中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报考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报考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
(三)网上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8月30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
四、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一)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不再需要提交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明。资格审核部门(机构)依据报考人员报名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通过网络核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进行核实。对于无法核实的内容,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
(四)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人事考试机构和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五)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报考人员须按《报考须知》中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由各地考场统一配发,数量会满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报考人员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报考人员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
(四)专业考试指定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目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考试动态查询。
六、资格审核点联系表
地区 |
审核单位 |
审核地址 |
联系电话 |
福 州 (含平潭)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福州市鼓楼区加洋路23号407 |
0591-87382986,87110750 |
厦 门 |
厦门市建设局 |
厦门市美湖路九号之一2楼厦门市建设执业资格教育协会 |
0592-2200289 |
三 明 |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三明市三元区中山路258号建设宾馆2楼三明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
0598-8339968 |
莆 田 |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1786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人教科 |
0594-2694104 |
泉 州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1层21号窗口 |
0595-22132223 0595-22132233 |
漳 州 |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漳州市胜利西路95号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
0596-2527357 |
南 平 |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人教科 |
0599-8722957 |
宁 德 |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北侧)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住建局窗口 |
0593-2290587 |
龙 岩 |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52号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建设培训中心 |
0597-2302399 |
七、其他事宜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进行公示。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电话:0591-38161636-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福建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