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十一批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第50号
根据《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规定,经审核,7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10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人员、2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人员、3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1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3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3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人员符合注销注册条件,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1.准予7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10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2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3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1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6.准予3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7.准予3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