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五批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川建培注函〔2020〕24号
根据《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查,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申诉、举报或反映(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致民路21号4楼6号窗口,邮政编码:610021,联系电话:028-63810333拨5转人工服务)。不符合注册条件申诉的人员,应在公示期间提交《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申诉表》(见附件)及有关材料。若以单位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有关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有关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
附件:1.1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