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申报材料需补正人员通知(2016年1月18日)
经审核,下列人员的申报材料需要补正,现一次性告知,请于2016年2月1日前补正并报至省住建厅审批大厅10号窗口。
附件
需补正人员名单2016-01-18.xls
考试简介报名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注册须知成绩管理证书管理教材大纲适用范围考试题库招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