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注册监理工程师2019年第三十六批注册人员延续注册领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现将准予延续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领证注意事项:自本通告网上发布之日起,请有关单位需带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原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以及单位介绍信,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领证处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
下午13:30至17:00(16:30停止取号)
【周五下午至15:30(15:00停止取号)】
领证地点:小木桥路683号一楼领证处。
执业印章相关事项:执业印章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沪建建管[2016]1181号文件
特此通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3日
相关附件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