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办理资格证书须知
一、受理范围
1. 仅限2012年及之前在本市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职(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与制证照片(不包括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人员;
2. 仅限2012年及之前在本市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执)业资格考试未提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与制证照片的合格人员(除职称医古文、古汉语、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
二、须提交的相关资料
1. 本人身份证及网上下载的成绩单
2. 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2寸(制作证书用),及同版照片两张1寸。
三、办理时间
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全天
上午:9:30—— 11:00
下午:2:00—— 5:00
四、办理地点
漕宝路120号40号楼1楼1号窗口
联系电话:6196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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