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监理师、社工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驻潍单位人事处:
2016年度监理师、社工师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办理方式
合格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单位所属的县市区人社局进行审核办理;市直考生到市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办理。
二、时间安排
1、2016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县市区合格考生请向单位所属县市区人社局递交办证材料。
2、2016年11月08日至11月15日(正常工作日时间)
(1)县市区合格考生请到递交材料处领取证书。
(2)市直合格考生请向市考试中心(奎文区新华路与胜利街路口向南100米路东6楼601房间)递交办证材料并现场领取证书。
3、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07日(正常工作日时间)
各县市区人社局请向市考试中心递交办证材料并领取证书。
三、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后有附件,点击下载)
2、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后有附件,点击下载)一份(黑色中性笔手工填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4、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或是相近的)1、2寸各1张(1寸照片请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将用于证书上)。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办理证书时,请务必提供证书编号(请查阅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1. 介绍信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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