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投标人资格审查
【考情分析】
题型 |
2018 |
2017 |
2016 |
2015 |
2014 |
单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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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多选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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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分 |
3 |
2 |
3 |
1 |
3 |
一、标准资格预审文件概述
(一)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标准资格预审文件分为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项目建设概况五章。
(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强制性使用要求在 9 部委联合颁发的 56 号令中明确要求,行业标准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
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 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用于明确资格审查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
二、申请人须知
(一)对招标项目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说明1.招标项目情况介绍 ( 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2 )项目名称和建设地点; ( 3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4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2.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说明
( 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最低要求;. (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视为排斥投标人)
( 3 )拒绝作为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情况
拒绝作为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情况(12 种)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本标段的监理人;
4 )本标段的代建人;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016 年•多选题】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列单位中,将被拒绝作为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有( )。
A.承担本标段设计任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B.本标段的监理人
C.与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单位
D.与招标人同属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的单位
E.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二)对申请投标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1.申请文件的组成申请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资格预审申请函;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3 )联合体协议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申请人不组成联合体,则不需提供; ( 4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 5 )近年财务状况表; (一般指近三年)
( 6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7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9 )其他材料,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要求提供的材料。
2.【2017 年•多选题】申请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有( )。
A.资格预审申请函 B.近 5 年财务状况表
C.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D.申请人以往发生所有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 申请文件递交的说明
( 1 )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规定。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 2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对资格预审文件审查的说明1.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文件审查委员会的人数在申请人前附表内说明。
2.资格审查的内容
在申请人前附表内应说明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和其他要求的具体规定。
(二)详细审查
1.主要审查内容
(1)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财务状况(3)类似项目的业绩(4)信誉
(5)项目经理资格(6)承接本招标项目的实际能力
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与投标文件的澄清相同)
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进行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的澄清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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