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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考点:诉讼

来源:考试网  [2017年10月31日]  【

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考点:诉讼

  诉讼

  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则只能通过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既涉及地域管辖,也涉及级别管辖。

  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权限分工。

  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在受理第一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权限分工。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也允许合同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都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讼中的证据: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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