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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考点:索赔

来源:考试网  [2017年10月26日]  【

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考点:索赔

  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为:

  (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上述三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应当同时具备。只有工程师认定索赔成立后,才处理应给予承包人的补偿额。

  对索赔报告的审查

  (1)事态调查。

  (2)损害事件原因分析。

  (3)分析索赔理由

  (4)实际损失分析。即分析索赔事件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

  (5)证据资料分析。主要分析证据资料的有效性、合理性、正确性,这也是索赔要求有效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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