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监理工程师 >> 合同管理 >> 考试辅导 >> 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重要考点(2)

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重要考点(2)

来源:考试网  [2016年9月2日]  【

  P10(二)抵押

  1.抵押的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2.抵押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下列财产不可抵押(区分)

  (1) 土地所有权;

  (2)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体积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监理工程师培训招生简章:适应人群:基础薄弱,学习时间少的学员;包含课程:精讲班+冲刺班+习题班;赠送真题班+全真摸底评测+评测后导师点评+考前直播密训+多媒体万题库;考试不过终身免费重学直至考试通过(新老学员同价);详细情况:报名精品VIP套餐学习,赠送真题班+全真摸底评测+评测后导师点评;● 报名精品VIP套餐学习,考试不过终身免费重学;● 报名精品VIP套餐学习,赠送多媒体题库;● 报名精品VIP含教材套餐,新教材出版后安排派送; 购买>>

  监理工程师考试宝典:试题辅导软件囊括了目前所有的最新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安全分析、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质量问题、信息管理、建筑法、管理条例相关法规及规范,并提供专业级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解题方法、答题技巧、考试要点精解。通过全面、针对性强的强化考试辅导训练、考前培训,提高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试能力,辅导您考试成功。

  课程咨询微信号:W712931601。快速联系通道。咨询电话:4000-525-585!

  P11 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1)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 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P12 (五)定金: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责编:sunshine

报名通关必备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在线题库

编辑推荐

  • 建筑工程
  • 会计考试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