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讲义:第七章第二节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订立
1.合同文件
2.发包人要求
3.承包人建议书
4.价格清单
5.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
6.竣工后试验
7.履约担保
8.保险责任
1.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承包人建议书; (8)价格清单;(9)经合同当事人双方确认的其它文件
2.发包人要求(11 方面) (1)功能要求 (2)工程范围 (3)工艺安排或要求 (4)时间要求 (5)技术要求 (6)竣工试验 (7)竣工验收 (8)竣工后试验(如有) (9)文件要求 (10)工程项目管理
(11)其它要求 3.承包人建议书
“承包人建议书” 是对“发包人要求” 的响应文件。 包括承包人的工程设计方案和设备方案的说明;分包方案;对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说明等内容。 4.价格清单 由于由承包人提出设计的初步方案和实施计划,因此价格清单是指承包人完成所提投标方案计算的设计、施工
竣工、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计划费用,清单价格费用的总和为签约合同价。 5.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
类型 内涵
承包人复核时未发现发包人要求的错误,实施过程中因该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了费用
无条件补偿条款和(或)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
付合理利润。
有条件复核时发承包人复合时对发现的错误通知发包人后,发包人坚持不做修改的,对确实存在错误
现错误造成的损失,应补偿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顺延合同工期。
补偿条复核时未承包人复合时未发现发包人要求中存在错误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增加的费用款发现错误和(或)工期延误。
【重点难点】无论承包人复合时发现与否,由于以下资料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均由发包人承担,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1)发包人要求中引用的原始数据和资料; 2)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功能要求; 3)对工程的工艺安排或要求; 4)试验和检验标准;
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无法核实的数据和资料。
6.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或竣工后试验通过前)一直有效。 如果工程延期竣工,承包人有义务保证履约担保继续有效。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
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保险责任
7.1 承包人投保的险种
7.2 承包人未按规定保险的补救
7.3 发包人办理的保险
7.1 承包人投保的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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