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实行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合同约定,吊装机械闲置补偿费600元/台班,单独计算,不进入直接费。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2-19所示(时间单位:月)。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开工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致使工作E的持续时间延长2个月,吊装机械闲置30台班。
事件2:工作G开始后,受当地百年一遇洪水影响,该工作停工1个月,吊装机械闲置15台班、其他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合计25万元。
事件3:工作I所安装的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建设单位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将该设备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前,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调换损坏的部件使工作I的持续时间延长1个月,发生费用1.6万元。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部件损坏的责任。
事件4:工作K开始之前,建设单位又提出工程变更,致使该工作提前2个jian月完成,因此,建设单位提出要将原合同工期缩短2个月,项目监理机构认为不妥。
【问题】
1.确定初始计划的总工期,并确定关键线路及工作E的总时差。
2.事件1发生后,吊装机械闲置补偿费为多少?工程延期为多少?说明理由。
3.事件2发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为多少?应批准的工程延期为多少?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3中建设单位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批复所发生的费用和工程延期问题?说明理由。
5.事件4发生后,预计工程实际工期为多少?项目监理机构认为建设单位要求缩短合同工期不妥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题库—网校课程 | ||
试题来源 | 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题库 | 在线做题 |
网校课程 |
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网校课程精讲班+冲刺班+习题班;六科全真模拟考场+评测后老师点评 |
在线试听 |
【答案】
1.主要考核考生对工程网络计划总工期、关键线路及工作总时差判别方法的掌握程度。对双代号网络计划,可用标号法确定总工期及关键线路。
2.考核考生是否掌握工程延期及费用补偿审批的原则和计算方法。
3.考核考生是否掌握不可抗力出现后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方法。
4.考核考生是否掌握施工现场建设单位供应设备的移交和保管责任,以及由此造成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的处理原则及计算方法。
5.考核考生对实际工期及工程进度计划调整方法的掌握程度。
答题要点:
1.(1)对于初始计划,总工期为20个月;
(2)关键线路为A→D→F→I→K→M(或①→②→⑤→⑦→⑧→⑩→ );
(3)借助于关键工作D、F和I,即可分析得到工作E的总时差为2个月。
2.事件1发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
(1)吊装机械闲置补偿费:600×30=18000(元);
(2)工程延期为零。
理由: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承包商设备闲置和工程延期,应给予施工单位费用和工期补偿,但由于工作E不是关键工作且持续时间延长不影响总工期,因此,工期延期审批为零。
3.事件2发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
(1)补偿费用为零;
(2)工程延期1个月。
理由: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承包商损失时,损失费用不补偿;又由于工作G为关键工作,影响工期1个月,因此,工期可顺延1个月。
4.事件3中:
(1)建设单位未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并移交设备不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部件损坏的责任不妥。因建设单位未将设备移交施工单位保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
(2)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复补偿费用1.6万元,工程不予延期,因损失是由于建设单位责任造成的,但工作I为非关键工作,且延长1个月不影响总工期。
5.由于:
(1)事件1发生后,工作E延期2个月,因E工作总时差为2个月,不影响总工期;原非关键工作G变为关键工作;
(2)事件2发生后,工作G延期1个月,造成总工期延长1个月;原关键工作I变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1个月;
(3)事件3发生后,工作I延期1个月,不影响总工期;
(4)事件4发生后,K工作提前2个月,故总工期缩短1个月。
因此:事件4发生后,预计工程实际工期为19个月;
项目监理机构认为建设单位要求缩短合同工期不妥是正确的,因总工期仅比原合同工期缩短1个月。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