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菏泽市护士首次注册时间及材料
参考通知:菏泽卫生人才网2018年护士执业注册通知
(一)、申请护士注册的对象和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1份;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1份(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1份(原件及复印件);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1份;
6.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1份(有机构公章);
7.正面白底彩色小二寸照片4张(与报考时照片一致)。
(三)、注册流程
1.单位审核。首次注册,申请人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请,并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所需材料,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在电子化注册机构端审核通过。
2.县区卫生计生局初审。医疗卫生机构将本单位符合首次注册条件的材料上报所属县区卫生计生局,县区卫生计生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应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里“电子化注册业务审批”功能审核,对所辖医疗卫生机构注册护士进行制证打印。
3.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终审。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审核合格的,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中予以确认。并在《护士执业证书》照片处加盖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钢印、在“注册机关印”处加盖“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护士执业注册专用章(本市编号)”。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将本单位符合首次注册条件者的材料上报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制证。
(四)、有关要求与时间安排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交在山东省内三级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
3、核查中发现本人上报照片与网报照片有出入的,或与本人长相不一致的,一律启动报名、考试等系统核查程序,涉嫌提供虚假照片报名或替考通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全市通报。
附件: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附件下载:2018092539543509.doc
2.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附件下载:2018092539602349.doc
3.护士聘用证明 附件下载:2018092539615125.doc
2018年护士首次注册报送材料时间表
县区 |
首次注册报送时间 |
报送材料地址 |
巨野 |
10月15日 |
双河立交桥东200米路南, 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计委窗口 |
牡丹区 |
10月16日 | |
鄄城 |
10月17日 | |
单县 |
10月18日 | |
成武 |
10月19日 | |
曹县 |
10月22日 | |
东明 |
10月23日 | |
定陶 |
10月24日 | |
郓城 |
10月25日 | |
市直单位 |
10月26日 | |
开发区、高新区 |
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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