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出入液量的记录
(一)目的
正常人每昼夜的液体摄入量和排出量保持动态平衡。记录病人24小时出入液量,可以了解病情,为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制订护理计划提供依据。适用于休克、大面积烧伤、大手术后,以及心脏病、肾病、肝硬化伴腹水等病人。
(二)记录的内容和要求
1.每日摄入量
(1)内容:包括每日饮水量、输液量、输血量、食物中的含水量等。
(2)要求:病人饮水容器应固定,以便准确记录;固体食物应记录其单位数目及所含水量。如馒头一个(50g),含水量25ml等。
2.每日排出量
(1)内容:包括尿量、粪便量,以及其他排出液,如胃肠减压吸出液、胸腹腔吸出液、痰液、呕吐液、伤口渗出液、胆汁引流液等。
(2)要求:测量应准确,记录应及时。能自行排尿的病人,可记录每次尿量,24小时总计,也可将尿液集中倒在一个容器内,定时测量记录;对尿失禁的病人应采取接尿措施,必要时采取留置导尿,以保证计量准确。
(三)记录方法
1.出入液量可先记录在出入液量记录单上,晨7时至晚7时,用蓝笔;晚7时至次晨7时,用红笔。
2.晚7时,作12小时的小结;次晨7时,作24小时总结,并记录在体温单相应栏内。
3.记录要求准确、及时、具体,字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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