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心)卫生院、区直各医疗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市卫计委的布置要求,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工作已开始,现将今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条件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首次注册
1、对象:2018年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2、审核要求: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
3、全日制学历者----大专及以上学历,均须提供网上学历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证明是原件下载;成人学历者----大专及以上学历,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者,可以准予上报材料;中专学历,2004年12月31日前入学者,可以准予上报材料。(参照依据为卫医政函[2010]72号文件和苏卫科教[2005]47号文件)。2008年5月12日前入学的两年制者,可以准予上报材料(参照依据为卫医政函[2010]72号文件)。
4、材料摆放的顺序
①、申请人身份证明;
②、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包含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网上下载打印);
④、《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⑤、申请人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⑥、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合同,合同中必须注明在护理岗位工作;
⑦、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详见苏卫医[2008]54号文);
⑧、《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详见苏卫医[2008]54号文);
⑨、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1寸照片1张。
二、变更注册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三、遗失补办
1、《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
2、材料的摆放顺序
①护士执业许可遗失补办申请书
②报刊遗失申明,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证书号码,发证时间,并声明作废(老证遗失者,须注明遗失证书种类,即正本还是副本遗失)
③现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并说明遗失原因;
④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⑥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1寸照片1张
四、上交材料时间及单位
1、10月22日区直各医疗单位
2、10月23日-24日各镇、街道(中心)卫生院、各民营医疗机构
五、注意点
1、提交纸质材料前,首先由护士本人在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端(http://211.144.139.161/home/index)提交业务申请,然后由各单位在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端审核同意,审核时注意除了首次注册审批机关为淮安区卫计委,其他事项均选择淮安市卫计委。
2、所有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用黑色或蓝黑水笔填写,并装订成册。
3、交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1寸照片1张,反面须用圆珠笔写上个人信息(姓名+单位)。
4、申请表格上的事项填写要齐全。
5、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各类申请表格请从卫计委医政科公共邮箱(czwsjyzk@163.com,密码yzk80198019)下载。
7、请各单位集体报送材料,医政科原则上不接收个人报送的各类材料。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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